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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 記者馬競 通訊員劉建增 郭立偉 河北省保定市首例食品監管瀆職案近日在該市南市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3名工商局負責食品監管的工作人員被判有罪。
  2010年5月至2011年4月,被告人王某、李某、張某在負責保定市工商局南郊分局食品監督和巡查工作期間,不認真履行職責,致使其管轄區內商戶“亞輝糧油經銷部”500餘噸地溝油勾兌至近萬噸食用油中流向市場,嚴重危害了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此案經南市區人民法院審理,認定3人構成玩忽職守罪。
  (原標題:監管瀆職3名工商人員被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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